杨莹莹
合伙人
杨莹莹律师,2014年9月加入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,现任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管委会成员。
杨莹莹律师自执业以来,主要办理民商事法律业务。其主攻领域为破产清算与重整、税务合规及策划、公司股东纠纷、劳动人事、婚姻家事等。2018年10月,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考试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担任破产管理人负责人。2020年8月,被聘任为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届职业培训委员会秘书长。2021年12月加入税盟、深税团队。
执业期间,杨莹莹律师担任或曾经担任深圳市某财政局、深圳市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、深圳市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某(集团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政府部门、国企、上市公司、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。主要负责向顾问单位提供常规法律、税务咨询,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各类民事、行政、税收事务。包括但不限于帮助顾问单位税务合规化;协助顾问单位进行员工管理及法律宣讲;处理员工劳动争议;审查修改顾问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;处理顾问单位发生的各种民事、行政、仲裁案件;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等。
在诉讼与非诉业务方面,杨莹莹律师曾办理各类民事案件、仲裁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80余宗。主导和参与了多项公司收购、并购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;处理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等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。